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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既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又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浙江注重找准转化路径、强化制度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找准转化路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关键是要找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转化路径,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浙江大力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例如,杭州市富阳区根据本地区的地理特征,结合废弃矿山和坡地较多、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全域整治 ”形式,在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分类实施中让资源利用更集中、整治效果更明显、生态环境有提升、村居建设有特点、村级经济有保障,有力助推乡村振兴,逐步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新路。
强化制度保障。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需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针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浙江坚持从法律、政策、规划、标准等方面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强化环境资源产权、跨区域生态补偿、环境治理执法监督等领域的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既坚守生态环境底线、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发展,又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让生态环境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例如,出台并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农村土地布局,释放农村土地存量,按照建多少、转多少的原则,精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以低碳环保为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打造莫干山裸心谷生态度假区等“品牌高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正在形成。
优化营商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需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在实践中,浙江多措并举营造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营商环境。一方面,着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挖掘绿水青山资源优势,把生态资本变成富民资本,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另一方面,注重吸引社会资本,加大生态投资力度,发挥资本市场在发展绿色经济中的“孵化器”功能,开辟环境友好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鼓励支持科技含量高、节能减排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生态型企业和项目通过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努力让绿色发展底气更足,让生态环境效益更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富。
(作者为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浙江地理学会副理事长)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10日 09 版)
天道环境 《老子》的生态智慧及其现代意义
《老子》一书中提出的“道生万物”、“道法自然”,“自然无为”等思想,强调以主客交融和人性的方式来认识和对待自然,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智慧。
“道”是《老子》哲学体系的起点、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也是生态法则和自然规律,是其生态智慧的根本。《老子》一个最基本的理念是强调自
然、天地万物(包括人类)作为统一整体的自然存在性,其生态智慧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整体境界。“道”作为万物的本原和基础,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成为制约万物盛衰消长的规律。它作为不可言说的世界本体、宇宙演化的动力和法则、自然无为的天然状态的客观实存特性,时刻昭示人们应循“道”而为,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按天地本来的状态生存,从而经由对自身在宇宙中所处位置的把握达致生命的最高境界。显然,老子从“道”体的状态中,看到了“道”的内涵,发现了“道”的特点,并进而强调天人合一、主客交融、顺应自然。因此,“道”也成为老子生态智慧的基础。
“道生万物”是《老子》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其中所表达的宇宙生命统一论,蕴涵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在这里,老子以万物相互联系的宇宙观来审视自然生态。他并不将人的行为独立于自然之外,而是把人与万物同视,认为自然只是一张有秩序的网,人类是这张秩序之网中的一环。
当然,这并不是要把人降低到生物学意义上的动物。《老子》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道生万物”表明,老子反对把贵贱观念应用于自然界,反对人类妄自尊大、以自己为中心、把大自然当成自己的征服对象的态度,反对人类仅为自己需要而掠夺自然的做法。而是主张以道观物,以达到天人和谐。
通过历史反思,面向21世纪的人类已认识到了这种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性。而老子哲学中所表达的宇宙生命统一论,显然是对这种激进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是对人高于万物、优越于万物价值范式的颠覆,对于消解生态危机具有重要的意义。
“道法自然”是老子生态观的核心思想与根本规律。宇宙万物的生成根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的演化动力来源于自然,宇宙万物相互关联统一于自然,人类社会始终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老子》关于“道法自然”的自然本体意识的基本内容。
依循“道”的自然本性,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首先要按照“自然”的方式对待自然。从道的层面看,人与万物乃属于同一家园,构成了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系统。人类对自然系统所作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该系统。我们应该最小而不是最大地影响其他物质和地球,去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秩序。
其次,要懂得尊重自然。老子的“道”是一种尊重生命和自然的伦理观,它要求人们的活动尊重天地自然,尊重一切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与深层生态学的生态中心主义观念、反等级态度以及“自我实现”的理想境界是十分吻合的。
再次,要对自然存一份爱惜之心。老子认为对待万物应采取“俭啬慈善”的态度,唯有如此行事,每个人才能修炼自身,使“德”不断积累,体认“道”,达到“玄德”,从而保持平衡和谐的状态。
“自然无为”:构建一种和谐的生存环境。
“自然无为”是由“道”推演出来的老子生态智慧的基本立场。其中所具有的生态价值意蕴,在于要求人们的行为要与“道”一致,要与天地万物一致,尊“道”贵“德”,顺应自然,体现在实践上、行为上就是“自然无为”,从而构建一种和谐的生存环境。
《老子》告诫我们,“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天道自然无为,人道应该遵从天道,顺应自然,方能“无为而无不为”。这里,老子的“无为”并不是消极地不作为,而是指顺其自然而不加以人为的意思。“无为”即不妄为、不做违反自然的事,“人为”则含有不必要的作为,甚至含有强作妄为的意思;“为无为”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为”。老子并不反对人类的努力,而是鼓励人去“为”,去做,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又要人“为而不恃”、“为而不争”,不要对于努力的成果去伸展一己的占有欲;而“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行为处事不能违反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强行干预,应让万事万物自行发展。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才能顺理成章地“无为而无不为”。这一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任何决策,都要从源头上做到顺应自然,敬重自然规律,放弃在自然规律面前的“妄为”,采取与周围的环境协调的行动,做到“无为而无不为”,恢复道、天、地和人原有的自然关系。
其次,在生活方式上过一种合乎自然的简朴生活。崇尚节俭、知道满足,才符合自然规律,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使人民生活幸福。不知足,过度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就会对人以外的事物无度地索取,就会出现环境问题,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都是十分有害的。老子的这种思想观点,在今天人类从物质主义向后物质主义过渡的过程中,的确是十分有益的教诲。(执笔:田宪臣)